爆破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和日常監督管理通知
- 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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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和日常監督管理通知
- 分類: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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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和日常監督管理通知
公治明發〔2016〕1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治安總隊(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治安總隊:
2015年底,公安部發布實施了《爆破作業人員資格條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代替GA53—1993),并下發《關于貫徹執行〈爆破作業人員資格條件和管理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公治〔2015〕973號),對標準貫徹執行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為推動各地治安部門扎實抓好標準貫徹落實,進一步做好爆破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現就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完善爆破作業人員教育培訓制度。省、市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要嚴格按照GA53—2015的規定,將本轄區符合條件的爆破作業人員培訓單位錄入爆破作業人員培訓考核信息系統,并加強日常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標準條件或不按照標準要求開展培訓的,一律責令其停止從事爆破作業人員培訓活動。要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爆破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責任制,以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安全技能、應急處置和崗位風險教育培訓為重點,嚴格執行爆破作業人員任前必訓、年度必訓、違規必訓制度,嚴格落實培訓內容和學時,確保爆破作業人員教育培訓質量。要針對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學歷條件要求,加快構建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培養體系,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建立訂單式培養機制,進一步提升爆破工程技術人員能力素質。
二、全面規范爆破作業人員考核工作。市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要按照GA53—2015規定的流程、時限、內容和方式,從嚴從細抓好爆破作業人員安全考核工作。鑒于爆破工程技術人員隊伍現狀,為做好向注冊爆破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過渡準備,爆破工程技術人員考核由省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統籌組織,中國爆破行業協會在專家選派、考務管理等方面提供協助支持。省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可視情委托中國爆破行業協會抽取、印制、密封考核試卷,選派巡考人員監督考核。為更好地服務各地爆破作業人員考核工作,確??己速|量,我局對公安部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安全技術考核專家組作了調整,決定聘任汪旭光等25名同志為考核專家組成員(附件1),同時組織制定了《爆破工程技術人員考核大綱》(附件2)、《爆破員安全員保管員考核大綱》(附件3),請各地在考核工作中執行。省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要在爆破工程技術人員考核結束10日內,將考核工作總結報我局十處。
三、全面實現爆破作業人員信息化管理。按照治安基礎信息化工作“分類整合、連通共享”的原則,我局對原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信息系統、爆破作業人員培訓考核信息系統以及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統的爆破作業人員管理模塊進行了功能整合,實現了爆破作業人員申請錄入、資格審核、背景審查、培訓考核、證件核發和日常監管全流程信息化管理。請各地對照爆破作業人員信息化管理流程(附件4),制定配套工作流程和管理實施細則,組織監管民警認真學習爆破作業人員信息管理操作手冊(請在公安網三局十處“通知通報”欄下載),扎實抓好爆破作業人員信息化管理措施的落實,以流程信息化推動管理規范化,實現爆破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審批管理全程監督,進一步提升爆破作業人員管理工作效率。
四、全面強化爆破作業人員日常監督管理。要督促爆破作業單位依法與爆破作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改善就業環境,提高從業待遇,保障爆破作業人員合法權益,構建規范有序、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要充分利用系統巡查、信息比對、執法檢查、查處打擊等手段,加大爆破作業人員監督管理力度,健全完善管理部門、行業協會、社會公眾共同參與的監督和自律機制,全力促進爆破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各地接此通知后,請即傳達至基層治安部門,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公安部三局
2016年3月9日